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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第1項修正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Bulletin 1 of "Industrial Waste Required as Materials for Industrial Use"

發布於 2018-08-16 截止於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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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07813
環署廢字第1070064721

主  旨:預告修正「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第1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38條第1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廢棄物管理處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836

() 電話:(02)2311-7722分機2634

() 傳真:(02)2311-7741

() 電子郵件:hswehuang@epa.gov.tw

署  長 李應元

 

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第一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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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綜整回應

環境部 2018-09-11

綜整回應:

關於上述建議,本署將納入參考。另預告修正「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第1項於107年8月16日刊登行政院公報。經蒐集各方意見及社會各界對於進口產業用料造成環境衝擊之關切,並考量中國禁廢政策之影響,為及時強化進口物料品質管控及保護國內資源回收體系,經評估後調整原預告草案內容,並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爰重新辦理預告。後續相關意見請至重新預告討論區留言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b04bff0d-3770-4939-897c-3d5a16b29d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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