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The List of Essential Medical Devices Under Article 34 of Medical Devices Act"

發布於  2024-01-15  截止於  2024-03-15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3 留言 0 已關注

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5日 衛授食字第1121612068號

主  旨:預告訂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

三、「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張小姐

(四)電話:(02)27877517

(五)傳真:(02)26532006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薛瑞元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草案(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3年5月1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 衛授食字第1131603440號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List of Essential Medical Devices Under Article 34 of Medical Devices Act" (promulgation becomes effective from 17th, May 2024)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4-05-17

綜整回應:

示意圖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