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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智慧財產局計畫輔導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推行線上授權服務,歡迎您提供意見!

發布於 2017-12-18 截止於 201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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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說明
※什麼是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音樂創作是人類生活上不可或缺的精神糧食,透過創作者的智慧結晶,讓我們的生活添上生動的色彩。為了讓創作者持續致力於創作,著作權法賦予創作者對其創作享有著作權,藉以有經濟上之權益誘因,再促進激發創作,以豐富人類文化精神生活。

 

然而很多時候,創作者和利用人間很難找到彼此,且在現代工商社會中,個別洽談授權亦不符經濟效益。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設立即為解決上述問題,多數創作者或權利人將權利交給他們管理,由他們統一負責與利用人洽談授權,並將收取的授權金分配給權利人,既提供利用人合法取得授權利用著作的管道,也使創作人不用費心於外務而能專心創作,達到雙贏的局面。

 

國內目前共有4家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性質上皆與音樂產業相關:2家為管理音樂著作(指詞和曲)的集體管理團體,分別是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及甫經智慧局許可設立之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另外2家則為管理錄音著作(通常指唱片CD、專輯)的集體管理團體:社團法人台灣錄音著作權人協會(ARCO)及社團法人中華有聲出版錄音著作權管理協會(RPAT)。他們主要管理「公開播送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等權利,舉凡在咖啡廳、酒吧等營業場所播放音樂,或是舉行演唱會、廣播電臺及電視節目播歌,如果有用到這幾個團體管理的著作,原則上都是需要取得授權的利用行為。

 

關於國內各集體管理團體的詳細介紹及業務概況,可參考我們附在下方的「我國現有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簡介」簡報檔。

 

※為什麼要推行線上授權服務,有什麼好處?

 

生活中利用著作的方式相當廣泛且頻繁,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因須面對各種不同的利用態樣,面對面協商可讓雙方有因應不同個案而彈性議價的空間,故傳統上主要以面對面直接商談的方式處理授權業務。然而隨網路科技發展、電子商務的盛行,針對某些較單純的授權案件,如果讓利用人可以透過操作網頁便能完成授權手續,實務上應可以節省人工處理所需等待的時間及費用成本,讓民眾取得授權更為便利

 

目前國際上越來越多音樂領域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推出線上授權服務,有些採用線上刷卡付款機制,部分則採行線上填寫需求、超商繳款的服務模式,但不論何種模式,民眾付款完成即取得授權,可合法安心的利用著作。

 

智慧局作為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的監督輔導機關,為推動國內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提供更優質便利的服務,積極與各團體溝通並交換意見,了解各團體目前是否有相關規劃;同時為了解民眾是否確有需求,相關服務是否能提升民眾取得授權、合法利用著作的意願,故想針對以下問題,徵詢大家的看法:

 

諮詢議題

 

  1. 如您曾有向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洽談授權的經驗,您認為哪些利用型態(如:廣播電臺、服飾或餐飲等小店家、卡拉OK電腦伴唱機等)適合推行線上授權服務?推出線上授權服務是否能幫助您更便利的取得授權?

     
  2. 如您曾於營業行為(場所)中有利用到音樂,但未曾向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辦理取得授權,推出線上授權服務是否能提高您取得授權的意願?

 

  1. 您認為集管團體推行線上授權服務,宜應具備哪些附加功能(如線上付款或授權條件、類型檢索),以更有效提高利用人取得授權的意願?

機關綜整回應

經濟部 2018-01-10

綜整回應:

感謝各位網友的熱情參與,經過兩週線上的互動討論,我們已彙整並適時回應各位網友對政府輔導集管團體推行線上授權服務之政策所提供的意見。

本次諮詢期間共計有8則民眾留言,其中針對「適合推行線上授權服務的利用型態」部分,有部分民眾留言認為適宜推行的利用型態為:手機音樂、網路電臺、住家用伴唱機等。我們也發現,推行線上授權服務符合民眾需求,未來將持續推動相關政策,並將民眾對適宜推行之利用型態的意見納入考量。

另外,未來我們也會邀請國內各集管團體討論推行線上授權服務的可行方案,以討論適宜推行之利用型態為優先目標。

再次誠摯感謝各位網友提供的意見,不論是對政策方向表示支持、反對,或有其他建議,我們都會認真的評估,並確實輔導各集管團體推行線上授權機制,提供更優質便捷之服務,讓民眾利用著作無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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