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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廢止「細胞治療技術審查費收費標準」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Charge Standards for Review Fees of Cell Therapy Approval"

發布於  2025-07-23  截止於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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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7月23日 衛部醫字第1141665824A號

主  旨:預告廢止「細胞治療技術審查費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廢止理由:為配合再生醫療法實施,細胞治療技術依新法相關規定申請,爰配合新法施行,廢止旨揭法規命令。

四、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法規草案」項下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二)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三)聯絡人:楊專員

(四)電話:(02)85907316

(五)傳真:(02)85907088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泰源



細胞治療技術審查費收費標準原條文(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5年1月2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5年1月20日 衛部醫字第1151660375號

衛生福利部令:廢止「細胞治療技術審查費收費標準」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bolition of "Charge Standards for Review Fees of Cell Therapy Appro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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