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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Potential Information Files of Suspended Particulate Disaster"

發布於 2018-05-28 截止於 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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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07523
環署空字第1070040433

主  旨:預告訂定「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災害防救法22條第4項規定。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14

() 電話:(02)2371-2121分機6108

() 傳真:(02)2381-0642

() 電子郵件:boryuan.lin@epa.gov.tw

署  長 李應元

 

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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