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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公告指定鵪鶉為家禽及鵪鶉應申請畜牧場登記之飼養規模」草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designating quail as poultry and governing whose scale of farming operation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farm

發布於 2021-03-23 截止於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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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319
農牧字第1100042260

主  旨:預告訂定「公告指定鵪鶉為家禽及鵪鶉應申請畜牧場登記之飼養規模」。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畜牧法第三條第二款及第四條第三項。

三、「公告指定鵪鶉為家禽及鵪鶉應申請畜牧場登記之飼養規模」訂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 電話:(02)2381-2991

() 傳真:(02)2388-9228

() 電子郵件:yll@mail.coa.gov.tw

主任委員 陳吉仲

 

公告指定鵪鶉為家禽及鵪鶉應申請畜牧場登記之飼養規模草案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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