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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

交通部公告:預告「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1 of "Regulations of Civil Air Transport Enterprise"

發布於  2017-12-04  截止於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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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9日
交航(一)字第10681002721號

主  旨:預告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一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三條之一。

三、「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民用航空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aa.gov.tw),「首頁/法令規範及手冊指引/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考量本次修正關係飛航安全且訂有明確實施期程,以為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所遵循,故將預告日期縮短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二) 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三) 電話:(02)2349-6367。

(四) 傳真:(02)2349-6071。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賀陳旦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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