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5 of "Road Traffic Safety Lecture and Training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19-06-06 截止於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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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6月3日 交路字第1085007548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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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五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三項。
三、「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告事項」網頁。
四、配合總統108年4月17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371號令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五條,本案考量各界對於本次酒駕修法加嚴罰責迫切期待,冀望能有效改善酒駕情形,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爰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 電話:(02)2349-2165。
(四) 傳真:(02)2389-9887。
(五) 電子信箱:cebest@motc.gov.tw。
部 長 林佳龍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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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08年7月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