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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法務部 法務部廉政署

法務部公告:預告「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草案

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Public Interest 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

發布於  2025-07-09  截止於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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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7月8日 法授廉字第11406001850號

主  旨:預告訂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司法院及考試院。

二、訂定依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二十條。

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網頁。

四、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在即,為使法規適用明確及實務執行順暢,本案有儘速完成訂定之必要,以期順利接軌國內重大廉政政策,爰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法務部廉政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三)聯絡人:李廉政專員。

(四)電話:(02)23141000(分機2106)。

(五)傳真:(02)23816105。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鄭銘謙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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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行政院已於115年8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行政院 中華民國115年8月27日 院臺法字第1155004190A號;院台廳刑一字第11500186621號;考臺銓一字第11507001211號

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令:訂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EXECUTIVE YUAN; JUDICIAL YUAN; EXAMINATION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Public Interest 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 (promulgation has become effective since 22nd, July 2025)

機關綜整回應

法務部廉政署 2025-08-19

綜整回應:

一、揭弊者保護委員會委員之消極資格:因「揭弊者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於114年7月22日施行該辦法第4條業訂有委員之消極資格規定

二、回溯適用部分:本法未明定回溯適用規定,考量法安定性,僅適用114年7月22日施行後之揭弊行為

三、扣押權準用範圍、工作權暫時保護程序、放寬給獎基準、擴大揭弊範圍及外部通報書面移轉效力等修正建議,將參考未來實務運作情形,作為後續法制參考;另因本草案係依據本法授權訂定,部分建議內容已涉及本法規範修正,本部將另列為未來法制研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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