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9-1 of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on of the Third Generation Mobile Communications Businesses" and Article 79-1 of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on of Mobile Broadband Businesses"
發布於 2017-12-05 截止於 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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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 通傳平臺字第106410425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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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七十九條之一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七十九條之一。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十四條第六項。
三、「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七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七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cc.gov.tw),「民眾服務」選項下「公告訊息」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平臺事業管理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6樓。
(三) 電話:(02)3343-8364。
(四) 傳真:(02)2343-360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詹婷怡
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七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七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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