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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健康食品之抗疲勞功能評估方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Efficacy Assessment Method of Health Food for Fatigue Resistance"

發布於 2020-12-30 截止於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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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1230
衛授食字第1091304491

主  旨:預告「健康食品之抗疲勞功能評估方法」修正草案,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抗疲勞保健功效評估方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三條第二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 電話:(02)2787-80008058

() 傳真:(02)2653-1062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健康食品之抗疲勞功能評估方法修正草案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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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4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 衛授食字第1101300624號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抗疲勞功能評估方法」,並修正名稱為「健康食品之抗疲勞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Efficacy Assessment Method of Health Food for Fatigue Resistance" (amended method becomes effective from 15th, April 2021)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1-04-15

綜整回應:

本草案於1091230日至11032日預告期間,感謝各界對本草案提供之意見,本部均已瀏覽並納入考量。我們將所有的留言彙總回應如下:

 

意見主軸

留言內容摘要

參採情形

回復說明

綜合建議

  1. 感謝食藥署跟進國際趨勢刪除殘忍且不必要的動物實驗!原本的抗疲勞評估可是要將老鼠強迫游泳直到游不動下沉溺斃,或強迫跑步直到落入電擊區寧願持續被電擊也再跑不動為止。改成要求人體運動試驗(跑步機、腳踏車、槓鈴、測力板)既科學又人道,也才能為消費者把關及確認健康食品真的是有抗疲勞的功效,而不是老鼠說了算。感謝各界的努力,期待草案早日定稿!
  2. 食藥署太棒了!優秀!希望接下來其他項目的評估方法也能順利除去落伍、殘忍又不精確的動物實驗。感謝所有相關單位和人員的努力,感謝您們願意傾聽民意、尊重專業,也尊重動物的生命,以你們為榮!

錄案參酌

  1. 本部採開放態度,持續朝向科學化且可落實之人體研究方向努力,各界提供的意見,均將納入參考,審慎評估。
  2. 感謝各界對本項議題之關心,有關預告期間所接獲之各界建議及意見,均已瀏覽並審慎評估納入考量,詳細內容及實施日期,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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