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Releasing the Cultivated Aquatic Animals"
發布於 2021-06-04 截止於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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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6月2日 農漁字第110132523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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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八款及第九款。 三、「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s://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對於本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政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三) 電話:(02)2383-5755。 (四) 傳真:(02)2332-7536。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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