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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預告「應施檢驗無線充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Legal Inspection Requirements for Wireless Charger"

發布於 2019-01-15 截止於 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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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中華民國108110
經標三字第10730007530

主  旨:預告訂定「應施檢驗無線充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訂定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三、旨揭商品檢驗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無線充電器商品品目明細表草案」。

四、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www.bsmi.gov.tw)「最新消息」項下「公告」網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4號。

() 電話:02-23431906,聯絡人:黃信惇。

() 傳真:02-33433991

() 電子郵件:mark.huang@bsmi.gov.tw

局  長 劉明忠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無線充電器商品品目明細表草案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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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8年5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08年5月27日 經標三字第10830002510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訂定「應施檢驗無線充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自即日生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Legal Inspection Requirements for Wireless Charger" (promulgation becomes effective from 27th, May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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