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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運動部

運動部公告:預告「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SPORT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Awards for Outstanding Disabled Athletes and Their Accomplished Coaches"

發布於  2026-09-11  截止於  202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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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9月10日 運適(四)字第1150200532A號

主  旨:預告修正「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運動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第22條第1項。

三、「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運動部適應運動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三)電話及聯絡人:(02)8771-1740,劉小姐。

(四)傳真:(02)8772-870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李洋



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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