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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12條附件5修正草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Supplementary 5 of Article 12 of "Regulations for Registration of Veterinary Drugs"

發布於  2022-08-01  截止於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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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 農防字第1111471855號

主  旨:預告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十二條附件五。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二項。

三、「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十二條附件五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baphiq.gov.tw)。

四、因應動物用藥品輸液產品市場供應不足情況,且該類產品為維持動物健康生命所必須,在獸醫師臨床使用有不可或缺之緊急用藥需求,爰將本修正草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以利儘早實施。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地址:臺北市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電話:02-23431401。

(四)傳真:02-23322200。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十二條附件五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11年8月1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農委會 中華民國111年8月19日 農防字第1111471859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12條附件5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Supplementary 5 of Article 12 of "Regulations for Registration of Veterinary Dru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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