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Parental Involvement in School Affairs at the Stages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發布於 2020-08-05 截止於 20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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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7月31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9907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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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教育法第20條之2第1項。 三、「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三) 電話:04-37061352 (四) 傳真:04-23325189 (五) 電子郵件:e-c007@mail.k12ea.gov.tw 部 長 潘文忠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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