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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Marks"

發布於 2021-06-10 截止於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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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67
農科字第1100052600

主  旨:預告修正「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條第二項。

三、「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

四、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已於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施行,為配合修正本辦法並依實務執行情形提出簡政便民措施,確具其必要性及時效性,爰將本修正草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處。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 電話:(02)2312-4041

() 傳真:(02)2383-2191

() 電子郵件:ting@mail.coa.gov.tw

主任委員 陳吉仲

 

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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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10年7月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農委會 中華民國110年7月7日 農科字第1100052647A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並修正名稱為「驗證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Marks", and the renaming of the Regulations as "Regulations for Management of Certified Agricultural Marks"

機關綜整回應

農業部 2021-07-01

綜整回應:「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告意見處理情形

  1. 原修正草案第7條第1款係於現行規定上再額外提供優良農產品標章實務印製黏貼標籤之方式為另一做法,立法原意係為避免農產品經營者自行印製驗證農產品標章時產生疏漏,爰規範自行印製黏貼標章者,應先將將黏貼標示圖稿送請驗證機構審核通過後,始得印製。
  2. 考量原修正草案文字敘述方式易生誤解,本會於110618日邀集相關單位共同研商說明並酌修第7條第1款規定,刪除造成誤解之現行規定相關文字,並依優良農產品標章及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現行黏貼標籤印製方式分列2目,以依實務執行方式明確提出合宜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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