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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農業部漁業署

公告周知「遠洋漁業條例」第十四條之一修正草案

發布於 2018-05-18 截止於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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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廣納各界意見,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四條之一修正草案(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

 

二、對於本草案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草案刊登本平臺之次日起14日內,於討論區提出您的寶貴意見。本草案另載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coa.gov.tw)「首頁 > 政府資訊公開 > 法律草案公開」網頁,及本會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http://www.fa.gov.tw)「首頁 > 漁業法令 > 法規命令草案預告」網頁。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基於本次修正係新增禁止非法、未報告或未受規範漁獲物進口之法源依據,強化及健全水產品邊境貿易管理制度。鑒於本案亦為歐盟關切事宜,作為評估解除我國黃牌之參考,爰縮短公告時間為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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