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預告「應施檢驗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Legal Inspection Requirements for Valves for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Cylinders" (former name: Legal Inspection Requirements of Valves for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Cylinders)

發布於  2026-05-05  截止於  2026-07-06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 經標檢政字第11530008020號

主  旨:預告修正「應施檢驗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行政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聯絡人:陳技士。

(四)電話:02-23431700(分機1325)。

(五)傳真:02-33433991。

(六)電子郵件:kevin.chen@bsmi.gov.tw


局  長 陳怡鈴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5年8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5年8月24日 經標檢政字第11530015770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修正「應施檢驗液化石油氣容器用閥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自即日生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Legal Inspection Requirements for Valves for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Cylinders"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24th, August 2026)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