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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能源局

經濟部公告:預告「通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事項及檢查方式」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quirements on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 Labelling and Inspection of Fans"

發布於 2023-04-10 截止於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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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4月10日 經授能字第11205002310號

主  旨:預告訂定「通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事項及檢查方式」。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能源管理法第十四條第四項。

三、「通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事項及檢查方式」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boe.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

(三)電話:02-27721370分機:6433

(四)傳真:02-27757772

(五)電子郵件:gschen@moeaboe.gov.tw


部  長 王美花



通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事項及檢查方式草案(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2年7月2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2年7月21日 經能字第11258002530號

經濟部公告:訂定「通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事項及檢查方式」,自113年7月1日生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quirements on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 Labelling and Inspection of Fans" (promulgation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July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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