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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公告:預告「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eed-in Tariffs and the Calculation Formula for the Electricity Generated by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Equipment of 2021"

發布於  2020-12-01  截止於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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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1126
經能字第10904606050

主  旨:預告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第一項。

三、「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如附件。

四、本案另載於經濟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boe.gov.tw)「法規草案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五、鑑於本案業經109618日及19日、同年916日及21日辦理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並納入審定會討論,且為使110年度躉購費率及早發布,供設置者依循,俾利設置者辦理投資規劃,爰縮短預告日數為14日。

六、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 地址:臺北市復興北路212樓。

() 電話:02-2775-7642

() 傳真:02-2775-7728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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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0年1月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0年1月7日 經能字第10904606820號

經濟部公告: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自110年1月1日生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Feed-in Tariffs and the Calculation Formula for the Electricity Generated by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Equipment of 2021" (promulgation has become effective since 1st, January 2021)

機關綜整回應

經濟部 2020-12-23

綜整回應:

感謝各界對於11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的關心!

針對本次草案預告期間,民眾所提建言,本部回應彙整如下:

  • 年運轉維護費用係反映躉購期間內發電設施營運及維護所需之各項費用,爰相關參數已將機具維修成本納入考量。
  • 結構安全部分,則為取得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之必要條件,爰已納入期初設置成本考量。
  • 躉購費率為反映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平均設置成本、運轉維護費用等成本,並給予合理利潤且再生能源為低碳能源,原則不涉及環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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