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Holding Environmental Seminar"
發布於 2018-03-08 截止於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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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3月6日 環署綜字第107001758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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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環境講習執行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
三、 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 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綜合計畫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7樓
(三) 電話:(02)2311-7722分機2726
(四) 傳真:(02)2375-426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李應元
環境講習執行辦法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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