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勞動部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公告:預告「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17條、第6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7 and 64 of "Regulations for Technician Skills Certification Administration and Test Site"

發布於  2022-01-25  截止於  2022-03-28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月25日 勞動發能字第1110500142號

主  旨:預告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十七條、第六十四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職業訓練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

三、「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十七條、第六十四條修正草案及意見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三)電話:02-89956130

(四)傳真:02-8995613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十七條、第六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11年4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勞動部 中華民國111年4月29日 勞動發能字第1110506476號

勞動部令: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17條、第64條條文

MINISTRY OF LAB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7 and 64 of "Regulations for Technician Skills Certification Administration and Test Site"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