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公告:預告「礦產權利金之回饋金撥放辦法」第3條、第7條及第4條附表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and 7 and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for Disbursement of Revenue-Sharing Funds From Mineral Royalties" (former name: Regulations for Disbursement of Feedback From Mineral Royalties)

發布於  2026-04-14  截止於  2026-04-28 

討論(尚餘9天)

留言總數 1 留言 0 已關注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4月13日 經地礦字第1155911008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礦產權利金之回饋金撥放辦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四條附表。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礦業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

三、礦產權利金之回饋金撥放辦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gsmm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本次修法內容不影響原回饋範圍民眾權益且擴大受益對象,屬維護公共利益性質,無涉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且撥放作業具時效性,故縮短草案預告期間為14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三)聯絡人:鍾技正

(四)電話:(02)2311-3001#716

(五)傳真:(02)2311-3871

(六)電子郵件:cfc1923@gsmma.gov.tw


部  長 龔明鑫



礦產權利金之回饋金撥放辦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