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告:預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the Installation of Public Art" (former name: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nstallation of Public Artwork)
發布於
2024-03-15
截止於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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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定機關:文化部。
二、 修正依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第十五條第五項。
三、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 )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
(三) 聯絡人:賴專員、彭科員。
(四) 電話:02-85126526、02-8512652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史哲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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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13年8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文化部
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
文藝字第11330209841號
MINISTRY OF CULTU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the Installation of Public Art"
機關綜整回應
文化部
2024-03-19
綜整回應:
您提供的寶貴意見,將於草案預告期間結束後,綜整各界意見一併回應,謝謝您,文化部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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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告:預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草案
文化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文藝字第11330067602號主 旨:預告修正「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定機關:文化部。二、修正依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五條第五項。三、「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文化部藝術發展司。(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三)聯絡人:賴專員、彭科員。(四)電話:02-85126526、02-85126525。(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史哲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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