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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修正草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Specified Breed Names of Animals Banned from Being Owned, Imported or Exported"

發布於 2022-08-09 截止於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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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9日 農牧字第1110043024A號

主  旨:預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八條及第三十六條第一項。

三、「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

四、本案為避免管制空窗期過長以致民眾飼養之臺灣獼猴未能獲得妥善照顧,為維護動物福利,有儘速完成法規修正之必要,爰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14日,以利加速修法作業。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

(二)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

(三)電話:(02)2312-4093。

(四)傳真:(02)2311-3620。

(五)電子郵件:mhchang@mail.coa.gov.tw


主任委員 陳吉仲



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修正草案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11年9月3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農委會 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 農牧字第1110043386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自111年10月1日生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Specified Breed Names of Animals Banned from Being Owned, Imported or Exported" (amendmen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Octobe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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