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of Civil Air Transport Enterprise"
發布於 2017-10-24 截止於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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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0日 交航(一)字第106810023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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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三條之一。
三、「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民用航空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aa.gov.tw),「首頁/法令規範及手冊指引/政策法規/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二) 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三) 電話:(02)23496058。
(四) 傳真:(02)2349605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賀陳旦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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