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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公告:預告「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第18條附表3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3 of Article 18 of "Regulations for Implementing the Rights of Male Draftees in Substitute Service" (former name: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for the Rights of Male Citizens in Substitute Services Draftees)

發布於  2026-01-13  截止於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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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1月13日 台內訓字第1141212810號

主  旨:預告修正「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第18條附表3。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0條第2項。

三、「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第18條附表3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2號

(三)聯絡人:陳視察

(四)電話:049-2394103

(五)傳真:049-2394499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修正草案內容屬單純之給付行政事項,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2款規定,預告期間為10日。

 

部  長 劉世芳



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第十八條附表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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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5年8月3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15年8月31日 台內訓字第1151219220號

內政部令:修正「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第18條附表3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ppendix 3 of Article 18 of "Regulations for Implementing the Rights of Male Draftees in Substitute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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