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6-09-10 截止於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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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sme.gov.tw/)、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網址:https://join.gov.tw/)。
三、本部提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係考量國際經貿情勢快速變動,全球供應鏈重組、人工智慧發展及淨零減碳趨勢等議題,現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之規範架構,已難以完整回應中小企業、微型企業及新創企業於不同發展階段之政策需求,而提供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租稅優惠措施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且係授予民眾利益,故本案預告期間定為14日。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網站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二)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5號3樓。
(三)聯絡人:張科長。
(四)電話:(02)23680816分機233。
(五)傳真:(02)2367-7484。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部提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係考量國際經貿情勢快速變動,全球供應鏈重組、人工智慧發展及淨零減碳趨勢等議題,現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之規範架構,已難以完整回應中小企業、微型企業及新創企業於不同發展階段之政策需求,而提供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租稅優惠措施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且係授予民眾利益,故本案預告期間定為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