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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防部

國防部公告:預告「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Narcotic Items and Their Cutoff Values of the Urinal Confirmatory Test Under Subparagraph 3 of Paragraph 1 of Article 54 of 'Criminal Code of the Armed Forces'"

發布於  2024-11-11  截止於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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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 國法法紀字第1130305616號

主  旨:預告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防部(尚須陳報行政院公告)。

二、修正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

三、「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法規專區」之國防法規資料庫網頁(網址:http://www.law.mnd.gov.tw)。

四、修正內容係為落實毒駕零容忍之政策目標,考量近來屢傳濫用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等第三級毒品施用後肇事發生重大傷亡事件,並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3年11月5日新增該等毒品納入「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尿液初步檢驗及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濃度」範圍,為使現行毒品檢驗閾值標準與本公告所採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濃度一致,有速予完成公告之必要,爰定公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防部法律事務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聯絡人:郭荏豪中校

(四)電話:02-23116117分機637312

(五)傳真:02-85099384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顧立雄



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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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行政院已於113年11月2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行政院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 院臺法字第1131032047號

行政院公告: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自113年11月26日生效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Narcotic Items and Their Cutoff Values of the Urinal Confirmatory Test Under Subparagraph 3 of Paragraph 1 of Article 54 of 'Criminal Code of the Armed Forces'"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26th, Nov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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