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預告「大學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1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7-1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University Act"
發布於
2024-04-19
截止於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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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大學法施行細則 」第17條之1。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 修正依據:大學法 第41條。
三、 「大學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1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 考量實務上有學校停辦需籌組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相關事宜,有實務之急迫性,且未涉及社會高度關注重要或敏感議題之重大爭議事項,故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及聯絡人:(02)7736-6384,周專員。
(四) 傳真:(02)2397-6943。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潘文忠
大學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3年6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臺教高(三)字第1132201668A號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7-1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University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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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預告「大學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1修正草案
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臺教高(三)字第1132201070A號主 旨:預告修正「大學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1。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教育部。二、修正依據:大學法第41條。三、「大學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1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四、考量實務上有學校停辦需籌組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相關事宜,有實務之急迫性,且未涉及社會高度關注重要或敏感議題之重大爭議事項,故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三)電話及聯絡人:(02)7736-6384,周專員。(四)傳真:(02)2397-6943。(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大學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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