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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7條附表(5)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5) of Article 7 of "Establishment Standards for Medical Institutions"

發布於 2020-06-30 截止於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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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623
衛部醫字第1091663677

主  旨:預告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醫療法第十二條第三項。

三、「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本草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法規草案項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488

() 電話:(02)85906666分機7383

() 傳真:(02)85907087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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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12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 衛部醫字第1091667325號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7條條文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7 of "Establishment Standards for Medical Instit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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