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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勞動部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勞動部公告:預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Health Examination and Follow-up Health Examination of Labor Occupational Accident Insurance for Preven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發布於 2021-10-15 截止於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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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 勞職授字第1100204934號

主  旨:預告訂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勞動部。

二、訂定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四項。

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草案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電話:02-89956666分機8219。

(四)傳真:02-89956665。

(五)電子郵件:gywang@osha.gov.tw


部  長 許銘春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11年3月1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勞動部 中華民國111年3月14日 勞職授字第11102010821號

勞動部令:訂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

MINISTRY OF LAB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for Health Examination and Follow-up Health Examination of Labor Occupational Accident Insurance for Preven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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