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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勞動部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公告:預告「勞資爭議調解辦法」第3條、第25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and 25 of "Regulations for the Mediation of Labor-Management Disputes"

發布於 2019-05-24 截止於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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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08522
勞動關3字第1080126668

主  旨:預告修正「勞資爭議調解辦法」第三條、第二十五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十一條第四項。

三、「勞資爭議調解辦法」第三條、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本件修正涉及勞資爭議調解機制之穩定,及確保調解案件處理時效之合理性,因調解案件處理期程不能間斷,預告期間有定較短期日之必要,爰凡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關係司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5

() 電話:02-85902830

() 傳真:02-85902814

() 電子郵件:dannyandmark@mol.gov.tw

部  長 許銘春

 

勞資爭議調解辦法第三條、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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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08年7月3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勞動部 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 勞動關3字第1080127364號

勞動部令:修正「勞資爭議調解辦法」第3條、第25條條文

MINISTRY OF LAB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3 and 25 of "Regulations for the Mediation of Labor-Management Dispu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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