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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

交通部公告:預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44條之2、第44條之3、第44條之4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4-2, 44-3 and 44-4 of "Regulations for Automobile Transportation Operators"

發布於 2020-09-28 截止於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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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924
交路字第1095011773

主  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四條之二、第四十四條之三、第四十四條之四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公路法」第七十九條。

三、「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四條之二、第四十四條之三、第四十四條之四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交通部法規/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考量偏鄉交通改善及相關試辦案件適用之需求,故有其急迫性,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路政司。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50號。

() 電話:(02)2349-29002121

() 傳真:(02)2389-9887

() 電子郵件:claire0429@motc.gov.tw

部  長 林佳龍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四條之二、第四十四條之三、第四十四條之四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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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09年11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交通部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7日 交路字第10904140981號

交通部令: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44條之2、第44條之3、第44條之4條文、「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4條條文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44-2, 44-3 and 44-4 of "Regulations for Automobile Transportation Operators" and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for Review and Approval of Automobile Transportation Ope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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