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Air Freight Forwarder"
發布於 2019-06-28 截止於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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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 交航(一)字第108810013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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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七十條之一。
三、「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附件。本案另載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a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二) 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三) 電話:(02)23496310。
(四) 傳真:(02)2349605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佳龍
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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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09年5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