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Paragraph 2, Article 34 of "Labor Standards Act"
發布於 2018-02-02 截止於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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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勞動條3字第107013019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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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訂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勞動部。
二、訂定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
三、「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考量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實施在即,為使勞雇雙方儘早有合理彈性空間安排勞工工作時間及依法完備相關法定程序,以避免影響大眾乘車權益及公眾生活便利,爰縮短預告期間,凡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二) 地址:臺北市延北平路2段83號6樓
(三) 電話:(02)85902731
(四) 傳真:(02)8590273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美珠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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