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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移民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第9條、第17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5, 9 and 17 of "Regulations for Revenues, Expenditures, Safeguard and Utilization of the New Immigrants Development Fund"

發布於 2020-08-31 截止於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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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831
台內移字第10909324691

主  旨:預告修正「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第9條、第17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

二、修正依據:預算法21條。

三、「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第9條、第17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

() 電話:02-23889393#2207

() 傳真:02-23896396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內容係為強化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決策效率,簡化行政程序,提升運作效能,爰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3款第4目及第6目規定,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徐國勇

 

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第九條、第十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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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行政院已於109年12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行政院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 院授主基法字第1090201326A號

行政院令:修正「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第9條、第17條條文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5, 9 and 17 of "Regulations for Revenues, Expenditures, Safeguard and Utilization of the New Immigrants Development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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