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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交通部航港局公告:預告「高雄港引水費率表」修正草案

MARITIME AND PORT BUREAU, MOTC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Pilotage Tariff of Port of Kaohsiung"

發布於  2020-11-19  截止於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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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航港局公告 中華民國1091117
航安字第1092011705

主  旨:預告修正「高雄港引水費率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航港局。

二、修正依據:引水法第十條。

三、「高雄港引水費率表」修正草案及英文摘要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tcmpb.gov.tw/),「訊息發布」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交通部航港局

()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11

() 電話:02-8978-8033

() 傳真:02-2701-8492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局  長 葉協隆

 

高雄港引水費率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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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10年10月1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交通部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3日 航安字第1100067306G號

交通部航港局公告:修正「高雄港引水費率表」,自即日生效

MARITIME AND PORT BUREAU, MOTC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Pilotage Tariff of Port of Kaohsiung"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13th, October 2021)

機關綜整回應

交通部航港局 2021-04-08

綜整回應:

有關民眾於平臺建議,「是否修正法規名稱為【高雄港暨其輔助港引水費率表】,未來如果安平港有需要,就不用再修法一次。」考量該建議未經完成開會凝聚共識及經預告無反對意見者,爰擬於後續納入研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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