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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6條、第7條、第9條及第5條附表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7, 9 and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5 of "Regulations for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Reimbursement of the Self-advanced Medical Expenses"

發布於  2017-09-22  截止於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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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919
衛部保字第1061260435

主  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及第五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

三、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及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址:http://mohwlaw.mohw.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

() 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4884

() 電話:(02)85906776

() 傳真:(02)85906048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及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 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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