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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之農業保險爭議調處辦法」草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the Mediation of Disputes from th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Business Which Farmers' Associations and Fishermen' s Associations Act as the Insurer"

發布於  2020-08-14  截止於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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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
農金字第1095084942號

主  旨:預告訂定「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之農業保險爭議調處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業保險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

三、「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之農業保險爭議調處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會農業金融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oaf.gov.tw)。

四、本草案為配合農業保險法將施行,應儘速完成相關法制作業程序,且本草案施行後將公平、合理、有效處理農業保險爭議事件,保護農民權益,採取較短公告期間確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第三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3樓。

(三) 電話:(02)3393-5891。

(四) 傳真:(02)2392-688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之農業保險爭議調處辦法草案總說明 及逐條說明(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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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09年12月1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農委會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 農金字第1095085548A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訂定「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之農業保險爭議調處辦法」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for the Mediation of Disputes from th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Business Which Farmers' Associations and Fishermen's Associations Act as the Insu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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