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告:預告「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第7條修正草案
VETERANS AFFAIRS COUNCIL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ssuance of Subsidies for the Promotion of Employment Stability for Veterans" (former name: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ssuance of Subsidies for the Promotion of Employment Stability for R.O.C. Veterans)
發布於
2026-02-12
截止於
2026-04-13
討論(尚餘9 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主 旨: 預告修正「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七條。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第五條之一及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
三、 「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vac.gov.tw/vaclaw/ ),「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就業處
(二) 地址:臺北市11025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
(三) 電話:02-2725-5700轉489
(四) 傳真:02-2723-814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嚴德發
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沒有 Javascript 無法參與討論
討論區(0 則)
我要留言
歡迎在下方留言,平臺管理者保有刪除非理性及無意義留言權限
查看更多留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告:預告「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第7條修正草案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5年2月12日輔業字第1152500159號主 旨:預告修正「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第七條。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二、修正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五條之一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三、「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vac.gov.tw/vacla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就業處(二)地址:臺北市11025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三)電話:02-2725-5700轉489(四)傳真:02-2723-8144(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嚴德發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