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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警政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Regulations for Registration, Investigation and Inquiry of Sexual Assault Perpetrators"

發布於  2024-09-04  截止於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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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4日 台內警字第11308732732號

主  旨:預告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2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43條第2項。

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三)聯絡人:邱警務正

(四)電話:02-23212011

(五)傳真:02-23215485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劉世芳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3年11月1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9日 台內警字第11308741482號

內政部令: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2條條文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Regulations for Registration, Investigation and Inquiry of Sexual Assault Perpet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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