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預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Foreign Special Professionals Possessing Special Expertise in the Field of Education"
發布於
2021-09-24
截止於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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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 修正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4條第2款。
三、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 ),「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02)7736-5899。
(四) 傳真:(02)2397-694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潘文忠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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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預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
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0年9月24日臺教高(五)字第1100116391A號主 旨:預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教育部二、修正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第2款。三、「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三)電話:(02)7736-5899。(四)傳真:(02)2397-6944。(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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