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體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體育紛爭仲裁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rbitration of Sport Disputes"

發布於  2018-02-14  截止於  2018-03-16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29
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05763A

主  旨:預告訂定「體育紛爭仲裁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教育部。

二、訂定依據:國民體育法37條第4項。

三、「體育紛爭仲裁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本草案涉及我國體育紛爭仲裁機制之建立,考量運動選手等與特定體育團體間產生紛爭,若採一般司法救濟,常緩不濟急,是以儘速仿效國際,創設我國體育紛爭仲裁機制並完備法制,以迅速掌握問題並解決紛爭,顯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爰縮短草案預告期間為3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

() 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 電話:02-8771-1827

() 傳真:02-2752-0200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體育紛爭仲裁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Top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8年6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080018597B號

教育部令:訂定「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rbitration of Sport Disputes"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