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INDIGENOUS PEOPLE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Interpretive Rule Pursuant to Article 9 of Name Act"
發布於 2020-08-17 截止於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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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8月13日 原民綜字第109004546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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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姓名條例第九條解釋令」。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
三、「姓名條例第九條解釋令」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apc.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綜合規劃處民族法制科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6樓
(三) 電話:02-89953696
(四) 傳真:02-85211590
(五) 電子郵件:lin1993@apc.gov.tw
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
姓名條例第九條解釋令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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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原民會已於110年2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