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6 and 9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Employment Service Law"
發布於 2018-02-21 截止於 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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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 勞動發特字第107050017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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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六條、第九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就業服務法第八十二條。 三、「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六條、第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7樓。 (三) 電話:02-89956149。 (四) 傳真:02-89956160。 (五) 電子郵件:abook@wda.gov.tw。 部 長 林美珠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六條、第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六條、第九條修正草案意見表
提意見人: 住址: 電話: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