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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廢止「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Method of Test for Heavy Metals in Rice- Test of Mercury" and "Method of Test for Heavy Metals in Rice- Test of Lead and Cadmium"

發布於 2020-05-27 截止於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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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527
衛授食字第1091900849

主  旨:預告廢止「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及「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等二篇檢驗方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廢止理由:為整併穀類基質相關檢驗方法,已研擬「穀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取代之,故擬辦理廢止事宜。

四、「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及「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等二篇原檢驗方法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 電話:(02)27877718

() 傳真:(02)26531256

() 電子郵件:hanyi@fda.gov.tw

() 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www.fda.gov.tw/TC/GovConsult.aspx

部  長 陳時中

 

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請參見PDF

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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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1年2月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1年2月9日 衛授食字第1111900081號

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bolition of "Method of Test for Heavy Metals in Rice- Test of Mercury" and "Method of Test for Heavy Metals in Rice- Test of Lead and Cadmium" (abolition becomes effective from 9th, February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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