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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賦稅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草案

發布於  2025-08-04  截止於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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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台財稅字第11404611160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預告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草案。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本案授權地方政府延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年限,對民眾有利且大部分地方政府表達支持,爰預告期間定為30日。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登載於本部網站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宋稽查。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8577。
(五)傳真:(02)23969038。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案授權地方政府延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年限,對民眾有利且大部分地方政府表達支持,爰預告期間定為30日。

機關回應

財政部賦稅署 2025-08-12

外界意見預告期間回應

本案「外界意見預告期間回應表」已公開在財政部賦稅署網站「法規預告期間意見回應」專區網頁(請點選網址:https://www.dot.gov.tw/singlehtml/ch_374?cntId=0931bb64b9c74392bd22d9c7fa6bbf2a

機關綜整回應

財政部賦稅署 2025-09-09

外界意見綜整回應

本案「外界意見綜整回應表」已公開在財政部賦稅署網站「法規預告意見綜整回應」專區網頁(請點選網址:https://www.dot.gov.tw/singlehtml/ch_374?cntId=6d0710505e6744f4a2e3de659177e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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