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整回應:開放應屆畢業役男申請延緩入營
內政部鑑於每年6月以後有多數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役男等待入營服役。然而,國防部近年來新訓單位編制及部隊人力,已經無法在短期內大量收訓入營服役役男。同時,上半年新訓單位卻僅有少數未繼續升學的屆齡役男可以訓練。為紓緩下半年役男等待入營服役情形,增加上半年可以收訓人數,並儘可能符合役男生涯規劃,在不影響兵員訓練人數需求前提下,研議役男可以依個人意願與生涯規劃,申請延緩入營服役。
前揭議題自10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諮詢期限結束,共有26位民眾評論及建議,其中有20位贊成本項措施、6位提供相關建議或意見,相關意見綜整回應如下:
一、贊成本項措施20位民眾
1.Tsen Angus、2.Ya-yun Chang、3.鄭大毛、4.Wang Jyun Tai、5.Neoleo Wang、6.Ivy Li、7.Chang Natalie、8.YunWei Tsen、9.楊閔傑、10.YC Tsen、11.信穎、12.陳維彬、13.楊芮綾、14.An Lin、15.陳冠霖、16.何建廷、17.Michael Lin、18.邱恩豪及2位未署名民眾。
回應: 謝謝您們對本項規劃措施的贊同。
二、6位提供相關建議或意見民眾
(一)簡張君
建議:83年次以後役男接受四個月軍事訓練役期短,現又有分階段軍事訓練做法上過於混亂,何不先公告每年6月30日之後的新訓中心訓量,改採役男登記制度。
回應:由於役男服役屬於強制義務性質,依兵役法令規定,按照年次高低順序安排入營服役,且國防部下半年會就新訓中心收訓情形(如志願役班隊報到狀況),機動調整入營日期與訓量。因此,下半年梯次與訓量並非一成不變。另外,如果採登記制,一定會有某些梯次人多,不能滿足役男意願,某些梯次人少造成徵訓人數不足,且高年次休退學或役男因故辦理延期徵集,後續徵集梯次安排也會造成役政單位及役男無所適從。
謝謝您提供的意見,有關您的提議將列入後續研議參考。
(二)著急的役男家屬
建議:請研議延後申請入營的役男能夠給予減免役期,有誘因才有可能紓解塞車情形
回應:有關役男服役役期係依照兵役法第16條及第34條規定辦理;另本方案之意旨,係提供役男服役時間與生涯規劃調整,若給予減免役期,將嚴重影響兵役公平。
感謝您對於本方案的關心與建議。
(三)Linda Yen君
建議及其他意見:
1.開放申請的時間點。
2.如何開放申請?是線上系統或是至戶籍地區公所臨櫃?
3.是否超高年次未役役男也能申請延後徵處?(EX:博士應屆畢業生,超過33歲,接近除管年齡)。
4.延後徵集是否需要理由、證明文件?
5.此類自願申請延後徵集役男的徵處方式?萬一之後役男變卦,是否要寫切結書?全部程序重來一遍?或是不得放棄延後徵處?
6.此類役男倘系統因故無法追蹤他們或故障等等...萬一涉及未役役男清查、妨害兵役的問題,或是役男事後又關說為何不能儘早入營?是否此類役男要先寫切結書?
7.聽說立委提案以後寒假也要開放特定軍種軍事訓練,如此是否也會造成行政作業上的複雜化?
回應:
1.目前規劃延緩徵集為應屆畢業役男於每年5月至6月間提出申請。
2.延緩徵集將採線上申請。
3.本項方案申請對象為83年次以後役男,並將以30歲之年為最高申請年次。
4.延緩徵集將採個人意願提出申請,不需要理由與證明文件。與列入徵集發送徵集令簽收後,需檢附理由與證明文件再申請延期徵集不同。
5.申請延緩徵集役男,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將註記列入隔年2月以後再依年次排序徵集。申請須知會強調請役男審慎考量,案件一經送出後將不可再放棄,以免影響等待急需入營役男權益。
6.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將註記申請延緩徵集役男列入隔年2月以後徵集,且以30歲之年為最高申請年次。申請延緩入營役男均有專案列管,不應成為遺漏徵處的原因。
7.為減少下半年役男待徵人數與等待服役的時間,目前規劃83年次以後已判定替代役體位在學役男,可自願申請利用寒假或6月下旬流路空檔期間服12天補充兵役。83年次以後已判定替代役體位在學役男人數有限,為了協助役男儘早履行兵役義務,役政單位會在可能範疇提供便民服務。
感謝您對於役政工作的關心與建議。
(四)梁聖瑋君
建議: 要服役的話可以性別平等男女一起當4個月嗎?不然很不公平,以色列都可以了,要嘛就通通全募兵(連4個月都不要),要嘛就男女一起服4個月。
回應:由於兵役法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因此,目前只有男性國民有依法履行兵役之義務。未來如果全民有共識且經立法院修正通過,女性也就必須履行兵役義務。
感謝您對於役政工作的關心與建議。
(五)陳致豪君
建議: 同意樓上採登記制度,可於前一年公布梯次並同時進行線上登記,如入伍年梯次登記未滿,再採未報名者遞補,如此便能使役男掌握入伍時間,規劃入伍前及入伍後工作與進修計畫,另外僅需針對不足額梯次進行遞補作業,亦可減少行政工作。
回應:由於役男服役屬於強制義務性質,依兵役法令規定,按照年次高低順序安排入營服役,且國防部下半年會就新訓中心收訓情形(如志願役班隊報到狀況),機動調整入營日期與訓量。因此,下半年梯次與訓量並非一成不變。另外,如果採登記制,一定會有某些梯次人多,不能滿足役男意願,某些梯次人少造成徵訓人數不足,且高年次休退學或役男因故辦理延期徵集,後續徵集梯次安排也會造成役政單位及役男無所適從。
謝謝您提供的意見,有關您的提議將列入後續研議參考。
(六)毛凱恩君
建議: 想請問一下,這個意見搜集是為了日後的哪一項政策做準備呢?
回應:為規劃107年起受理83年次以後應屆畢業常備役體位役男,因生涯規劃申請延緩至隔年2月以後入營服役措施。因此,請民眾提供寶貴的意見,希望能讓本項措施更為完善。
感謝您對於役政工作的關心。